百强房企1月拿地额同比下降近三成,集中供地正在“淡出”?******
2023年1月土地供应、成交量均继续走低,房企拿地节奏明显变缓。从数据来看,百强房企1月拿地总额同比下降29.4%。究其原因,不乏受重点城市集中土拍减少及春节假期错峰的影响。
回顾2022年22城集中供地来看,计划完成率不足六成。对于2023年土地市场走势,业内人士预计并不乐观。其中,市场热度仍将持续分化,安全应成为今年房企选择城市的重要标准。值得关注的是,各地与“集中供地”也渐行渐远。比如,长沙取消集中推介土地,调整为常态化持续更新,南昌提出退出集中供地,而天津2023年首批供地仅推出1宗地块。
房企拿地节奏放缓
受重点城市仅一城土拍及春节假期错峰的影响,今年1月,土地供应量呈季节性回落,而房企的拿地节奏也明显变缓。
从中指研究院发布的《2023年1月全国房地产企业拿地TOP100排行榜》来看,今年1月,TOP100房企拿地总额591亿元,同比下降29.4%。与以往一样,拿地企业主要以地方城投及本土民企为主。具体来看,绿城中国以累计新增货值83亿元占据榜单第一;广州润川房地产开发、中关村发展紧随其后,累计新增货值规模分别为75亿元和66亿元。
另据克而瑞统计数据显示,今年1月,重点城市集中供地近乎“中断”,仅宁波一城进行集中土拍,因此,优质地块供应量相对较少,难以吸引品牌房企投资。为此,2023年销售百强房企(全口径)在1月投资基本暂缓,仅绿城、华润置地、建发房产等在纳储。从拿地金额TOP100房企来看,城投企业上榜数量近50家,拿地金额更是占到百强房企拿地金额的50%。此外,拿地金额中有31%来自规模相对较小的本土民企。
从今年1月各城市群拿地金额来看,长三角地区仍然领跑全国。据中指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,今年1月,长三角TOP10企业拿地金额124亿元,居四大城市群之首。其中,溧阳城发集团拿地金额18亿元,位居长三角企业拿地金额榜首;粤港澳大湾区TOP10企业拿地金额82亿元,位列第二;中西部TOP10企业拿地金额77亿元,位列第三。
值得关注的是,在全国住宅用地成交总价TOP10方面,今年1月入榜地块中多数位于长三角地区。入榜地块中,宁波共入榜3宗地块,总成交金额为49亿元。其中宁波市东部新城核心区东片区D1-4-4#/5#/6#地块以总价25亿元位居榜首;佛山入榜2宗地块,总成交价为39亿元;西安入榜2宗地块,总成交价为24亿元,台州、芜湖、温州各入榜1宗地块,成交价分别为13亿元、12亿元和10亿元。
多地今年首批集中供地明显“缩量”
从目前来看,天津、杭州、苏州、郑州已发布2023年第一批集中供应地块的公告,与2022年第一批集中供地相比有着明显“缩量”趋势。其中,杭州供应13宗地块,苏州供应11宗地块,相比2022年第一批集中供地明显减少。不过,这些地块位置较优,核心板块占比高,推出楼面均价同比分别上浮约30%、35% 。而天津仅供应1宗地块,相较于2022年第一批集中供地同样是明显“缩量”。相比之下, 郑州供应11宗地块,供应量与2022年第一批集中供地对比变化不大 。
中指研究院土地市场研究负责人张凯在“中指市场形势及企业研究成果分享会”上介绍,从2022年22城集中供地来看,计划完成率不足六成。仅合肥、无锡、上海、厦门4城完成全年供地计划 。长三角地区平均完成率92%,长春、重庆完成率仅16% 。
张凯进一步分析称,目前对于“集中供地”的要求进一步淡化。从各地的表现来看,与“集中组织出让活动”也渐行渐远。比如,长沙取消集中推介土地,调整为常态化持续更新,南昌提出退出集中供地,而天津2023年首个地块则是单独供应。
业内:预期多次分散供地
2023年土地市场以冷清开启,业内人士对于全年的预计仍不乐观。
张凯认为,地方政府应该意识到正在与其他城市竞争房企的投资额度。在土地规则上,各地采取多次分散供地,优化供地条件,降低参拍门槛。而非核心城市的地价会出现下调。虽然房地产市场预期边际改善,但土地市场热度难有根本性恢复,地方国资企业仍将托底,2023年土地成交规模进一步小幅回落。
“土地市场结构分化更加明显,其中,核心城市需求端政策仍有大量放松空间,其经济发展水平高、公共基础设施完备,对流动人口的吸引力强。而三四线城市政策放开空间有限、人口流出、库存高企,因此应谨慎进入。安全应成为2023年房企选择城市的重要标准。”张凯如是说。
此外,克而瑞分析人士表示,今年1月,重点城市仅宁波一城进行了集中土拍,三四线城市供地节奏也明显变缓,全国土地市场成交规模降至历史低位。虽然2022年出台了较多行业利好政策,其中不乏力度较大的“三支箭”等有利房企融资的组合政策等,但从效果来看,目前尚不明显,在市场筑底尚未结束、房企资金压力尚未缓解之下,预计2023年土地市场热度仍将延续低位,市场热度仍将持续分化,房企关注焦点依旧是核心一二线城市的优质板块。
见到警车突然减速,重庆万州民警在私家车后备厢内发现大问题!******url:https://m.gmw.cn/2023-01/05/content_1303245342.htm,id:1303245342
果子狸、猪獾
是国家“三有”保护动物
法律禁止销售和食用
可有些人偏偏为一己私利铤而走险
对其实施非法猎捕并售卖
而其最终也因触犯法律而悔不当初
近日,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太安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,发现一辆私家车的驾驶员见到民警时,神色慌乱、极不自然。
“见到我们后,他迅速减缓车速,与我们对视时,眼神躲闪回避,我们的第一直觉就是其车内很可能有‘问题’。”于是,民警上前示意该男子停车接受检查。
果然,车门打开后,民警很快便从车内后备厢查获果子狸、猪獾等野生动物的死体(均系国家“三有”保护动物),经现场清点,共有2只果子狸、被切割的猪獾肉若干。
当民警询问驾驶人刘某死体的来源时,他起初闪烁其词,不愿正面回答问题,在民警告知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猎捕野生动物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后,刘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,交代车内的“野味”是从其父刘某华及其邻居梁某友、王某祥处获得,自己只是准备代为售卖。
得到线索后,民警迅速前往刘某户籍所在地——云阳县故陵镇展开走访调查,了解到当事人刘某华、梁某友、王某祥三人确实存在非法狩猎行为,并从几人家中查获大量已被分割的果子狸、猪獾等野生动物死体和多个兽捕夹,并对其依法予以收缴。
经现场讯问,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对自己在禁猎区、禁猎期使用禁猎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
据三人供述,他们曾多次通过在居住地附近放置捕兽夹的方式进行非法狩猎活动,对于捕获的多只果子狸、猪獾等野生动物,主要满足自己享用,剩余部分则委托刘某售卖,换取一些钱财。因涉嫌非法狩猎罪,民警将三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讯问。
目前,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法条链接: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:
【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】非法猎捕、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的,或者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【非法狩猎罪】违反狩猎法规,在禁猎区、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进行狩猎,破坏野生动物资源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罚金。
【非法猎捕、收购、运输、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】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,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、收购、运输、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,情节严重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警方提醒: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,禁猎期的非法狩猎行为破坏野生动物的繁殖,不利于野生动物的多样化发展。同时,食用野生动物极大可能感染病毒或致病菌,甚至引发重大疫情。所以,为了您及家人的健康,请拒捕食野生动物。
在此,蜀黍希望广大群众增强环保意识,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并与警方密切配合,共同抵制非法狩猎行为,若发现相关案件线索,请立即举报!公安机关将对非法捕猎、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不贷。
稿件来源:万州公安